“一帶一路”建設法律風險防范
2021-02-04 03:59
2013年,習近平主席在出訪哈薩克斯坦及東盟國家期間,先后提出建設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倡議,2016年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成立,“一帶一路”建設自此如火如荼地展開。
“一帶一路”作為中國倡導的全球性發展戰略,展現了中國關于經濟發展、文化融合的新思路,是全球化的中國方案,具有深厚的歷史基礎和強烈的未來意識。千年前,伴隨駝鈴聲聲,中國的絲綢、瓷器和印度的香料通過“古絲綢之路”運往西方,中亞、西亞、南亞、東北亞等國共同構成了“古絲綢之路”走廊,不僅開啟了中西方文化的交流,也帶動了沿線國家的經濟發展。明朝時期,鄭和下西洋,促進了與東南亞、南亞等沿海國家的交流,也為“海上絲綢之路”的發展奠定了基礎。然而自“地理大發現”以來,現代海運迅速發展,“古絲綢之路”逐漸被湮滅,內陸沿岸國家逐漸失去了重要的發展平臺,經濟差距逐步拉大,政治穩定也受到影響。而“一帶一路”的提出,充分體現出中國全面規劃、尋求互利共贏、帶動共同發展的大國氣度。正如習近平主席所言:“一帶一路”不是中國一家的獨奏,而是沿線國家的合唱。